啤酒问题:三层体系是怎么回事?
三层体系:这听起来有点像某种金字塔阴谋者使用的策略,对啤酒行业的一些人来说,它并不好。有些人视其为必要之恶,有些人则视其为福音。无论好坏,三层系统几乎肯定在把六块腹肌送到冰箱里的过程中起了作用。
这就是我们在美国买酒的方式——这是大多数酒精饮料在美国征税和销售的过程。归根结底就是:除了一些例外,所有的啤酒、葡萄酒和烈酒都必须由供应商(比如啤酒厂、酿酒厂或酒类进口商)卖给批发商(又名分销商),后者再把这些饮料卖给零售商(比如酒吧、餐厅或瓶装店),然后零售商再卖给你(你好)。这就是要跟踪的三个同名层次:(1)供应商,(2)批发商,(3)零售商。
“有些人将美国精酿啤酒的繁荣归功于三级啤酒体系。”
至少从表面上看,啤酒业内部对这一体系的憎恨似乎是合理的:三层结构似乎与典型的资本主义流动背道而驰,它使中间商成为必要,而中间商有时只会使啤酒不那么新鲜、更贵。但尽管有这些挫折,一些人还是把美国精酿啤酒的繁荣归功于三级啤酒体系。
这一切始于1933年。禁酒令被废除后,各州有权在本州范围内管理酒类销售。三层体系提供了三合一的征税能力,并承诺有助于防止垄断的建立。
你看,如果允许啤酒厂拥有他们的分销和零售网点,那么大公司就很容易利用他们的财务影响力来遏制竞争。要想知道这是什么样子,请打开历史书。20世纪中期,英国的啤酒行业开始被“捆绑公司”——由啤酒厂拥有或控制的零售机构所主导。这些酒吧倾向于只提供与他们控制的啤酒厂相关的啤酒(令人震惊,对吧?)由于没有地方出售啤酒,小啤酒厂陷入了困境,英国啤酒行业的大部分都落入了6家啤酒厂的控制之下。
所以,用三级体系鼓励竞争是有道理的。但由于美国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规定,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怪癖、豁免和变化。
例如,一些州允许啤酒厂拥有三层中的两层所有权(比如同时拥有啤酒厂和分销商或零售商店),而大多数州限制啤酒厂只能生产啤酒。brewpub(自己生产啤酒的零售实体,因此同时代表两层)是最常见的豁免,但许多州也允许啤酒厂在生产少于一定数量的啤酒时自行分销。其他国家则选择自己经营酒精的分销和/或零售,维持由政府经营的垄断。
在某种程度上,大多数豁免是有实际意义的,而其他豁免则暴露了该体系的弱点。在品尝啤酒例如,兰迪·莫舍(Randy Mosher)描述了德克萨斯州对“海洋哺乳动物景点”的三级制度的豁免,在这一点上应该提到的是,直到2009年,安海斯-布希英博(Anheuser-Busch InBev)都拥有海洋世界。
三级制既有成本也有收益,只要它还在,人们就会争论它是否有用。以下是辩论双方的一些论点的分类:
优点:
-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三级体系通过防止捆绑公司和授权独立分销商来鼓励竞争。为什么这很重要?想象一下,如果几家大型酿酒公司(我们就不点名了)能够买下所有的酒吧,只供应自己的啤酒,或者买下城里所有的分销商,拒绝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见鬼,想象一下如果他们被允许把酒桶冰箱送给酒吧来换取生意。可能会很难看。三层体系防止了这些行为,为小型啤酒品牌(比如孩子们现在喜欢的微酿啤酒)的发展创造了环境。
- 通过防止捆绑房屋,消费者在他们的酒吧,餐厅和瓶装店享受多种多样的啤酒选择。
缺点:
- 新啤酒厂在没有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之前,可能很难获得分销合同。在不允许自我分发的州,这就导致了一种两难境地。
- 批发商是另一只需要得到报酬的手。这可能导致终端消费者的价格上涨,而生产者的利润减少。
- 啤酒最好是新鲜的。要求啤酒通过批发商销售确保了啤酒厂和玻璃杯之间有更多的时间间隔。
- 零售机构的一些决策是由“经销商政治”决定的。零售商根据与分销商的关系做出的决定可能会扭曲啤酒的自由市场销售。
- 这个有点复杂。分销商通常与啤酒厂有排他协议,所以每个地区只允许一家分销商销售啤酒厂的啤酒。但它还不止于此:在大多数州,有一种叫做特许经营法的规则,确保啤酒厂通常不能轻易终止分销合同。制定这些法律是为了防止最大的啤酒厂利用这样一个事实,即威胁把他们的业务转移到其他地方,就可以从他们的批发商那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这是特许经营法很好的目的,但也有不好的一面。由于啤酒厂不能轻易撕毁与经销商的合同,他们可能会与业绩不佳或疏忽的公司陷入困境,而这些公司是唯一有权销售啤酒厂啤酒的公司。
你对三层制有什么看法?没有它我们会更好吗?或者你看到了一些好处吗?会不会是这种制度在禁酒令之后很有必要,但在啤酒行业更加多样化的今天就没有必要了?